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投标人应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2万元/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近三年内(2007年1月以来)具有3个合同金额达到6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双流县西北街29号)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价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身份证及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施工1标段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 4.1 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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