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 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的公路或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二级及以上)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招标代理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2日下午15时前,地点为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招标代理中心。
6.2 外省、外地市的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