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委《关于公布亚运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文)推荐的施工企业名单内或在《关于公布白云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企业库名单的通知》(云建管(2010)1号)取得白云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入库企业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递交申请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1)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0、经白云区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施工招标的备标时间从20天缩短为10天。投标人在报名文件递交当天所规定的时间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叁 份, 壹 份正本,贰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1-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