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在仙游县内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城市道路照明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二、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仙游县
招投标中心网(www.xy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于2010年7月20日17:00时前登录仙游县
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于2010年7月22日17:30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公布修改答疑内容。
三、投标保证金按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报备的通知》在截标前办理报备手续。
四、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五、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0日,每天上午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含公休日,节假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 年 7月26日9:30分;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
七、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八、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