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含临时)(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符合漳建工[2008]61号规定的《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808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7月23日下午16: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6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