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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土楼旅游接待中心(一期)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东北监理施招字ZZ[2010]第018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厦门市土楼旅游接待中心(一期)工程渠道栏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福建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土楼旅游接待中心(一期)工程渠道栏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靖发改招[2010]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靖县书洋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81万元,栏杆长158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5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2.6.3.代建单位:   无
2.6.4.监理单位:   待定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含临时)(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符合漳建工[2008]61号规定的《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808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7月23日下午16: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6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7-15|2010-7-23
联 系 人: 沈小姐
联系电话: 0596-610855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8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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