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装饰装修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 )业绩要求: 2005-2009 年具有一个以上的 800 座以上影剧院或具有影剧院功能的会议厅装饰设计施工业绩; 3 )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10 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21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30 时, 下午 2 : 30 时至 5 : 30 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 , 需另加邮寄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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