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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黑水县吉林大道景观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1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SYZX2010-15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吉林
工程名称: 吉林长春市黑水县吉林大道景观工程
招标单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援建黑水县工程项目办公室
代理单位: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水县吉林大道景观工程   已由 吉林省援建办  批准,项目业主为_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援建黑水县工程项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援建黑水县工程项目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黑水县吉林大道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规模:黑水县吉林大道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景观施工
资金来源:100%财政投资
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2 项目建设地点:  四川省黑水县芦花镇吉林大道   ;
2.3 工期:
开工日期: 2010 年 8 月 19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9 月 30 日   42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后投标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到四川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需具有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业认定证明。
1.6 本项目招标参照四川省政府《川府发[2008]36号文件》的规定。
1.7 本次招标计价依据:采用四川省现行定额。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7 月 16 日至 2010 年 7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用 1000 元。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开标室  。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3.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伍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 2010-7-16|2010-7-22
联 系 人: 申晓晶、李莹
联系电话: 043187990285 0431-87994409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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