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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凤城河指挥部办公区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19]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TZS20100703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泰州凤城河指挥部办公区改造
招标单位: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TZS20100703401 凤城河指挥部办公区改造 公开招标  200 2010-7-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0
报名地点 泰州辖区有形建筑市场(含四市二区)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7月16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9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7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7月23日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古建筑工程二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 二级建造师
企业业绩、信誉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资格预审材料,按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条件)。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审查,一年内有不良行为及借资质挂靠报名等不正常现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经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 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满足资格预审附件第1-9条的投标申请人优先参加抽签入围,直至达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其他条件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下列材料各一份,按时参加资格预审。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5、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6、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8、2010年本单位缴纳过的养老保险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项目经理和投标人的联系人必须在养老保险名单中。9、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证明材料(有效期为二年),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注:1)满足以上1-8条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上述第9 条为附加可选条件,1-9项全部满足的单位优先参加抽签。2)实行项目经理约谈制度,报名项目经理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预审,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约谈。3)本文件所称“类似工程”指: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造价160万元,造价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本文件所称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4)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以项目经理IC卡登记的信息为准,未在诚信档案数据库登记备案的,在资格预审时不予认可。5)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万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至: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泰州凤凰支行 工行帐号:1115028619000008086。 B、投标保证金电汇的电汇人或网上银行支付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C、无论任何理由,资格预审前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统一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当场由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咨询电话0523-86890815、86882821。2010年7月13日前已报名的单位不需要再报名,已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需要再参加资格预审。
报名期限: 2010-7-16|2010-7-23
联 系 人: 杨克骅
联系电话: 0523-8688266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备 注: 请申请人于  2010年7月16日 8时 30分,至 2010年7月23日 11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州辖区有形建筑市场(含四市二区)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7月23日 15时 0分,至 2010年7月23日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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