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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2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建筑【2009】836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投标邀请函
招标单位: 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根据有关文件的批准,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绿化种植、园建工程施工。景观绿化面积约60000平方米。
2.2预计发包价:约3000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28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标准,必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邀请函公示信息时间为:2010年7月23日至2010年7月27日(含邀请函发布当日,共3个工作日)
4.被邀请单位报名、递交报名资料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16:00(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同意参加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身份证”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不需要装订),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的授权委托证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或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投标申请人声明,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资料自编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凡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报名资料时需把投标确认函原件(不用装订)一起递交。
注:不能按上述要求递交有效资料的,将取消其正式投标人资格。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三、招标方案
报名条件:
附件一
投标确认函
 
致招标单位: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投标邀请函,现我单位确认同意参加本项目投标,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贵单位该工程所需要求,我公司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如若我单位成为该工程的正式投标人,我单位承诺: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投标备标工作,不因此影响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保证不卖标、不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全部工程项目由我单位严格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工程任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有关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三
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方案
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属广州2010年亚运会城市基础设施与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了配合加快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完成招标工作,现拟制定以下招标工作方案。
 
一、招标方式
为加快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市《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要求,考虑到本工程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按公开招标方式难以达到要求。因此,本次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招标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和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平台,公开透明的进行招标工作。
 
二、邀请招标对象
由于本次广州新电视塔综合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内容包括: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绿化种植、园建工程施工。景观绿化面积约60000平方米,预计发包价为:3000万元,为确保工程质量,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推荐的34家施工企业(“关于公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中选出所有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企业作为投标邀请单位,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中逐一查询核实,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的企业仅有广州市绿化公司、广州市花木公司、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3家单位;因此,邀请上述三家单位作为投标邀请单位。
报名期限: 2010-7-23|2010-7-27
联 系 人: 孙工
联系电话: 13560057134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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