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 获取招标文件 办法 发售时间 2010-11-12 12:00:00 发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 资格预审合格 标准 1、资质:必须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顺德区外投标单位须提交经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具了意见的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外来 园林绿化企业承接业务登记表》(此表须到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广东省 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培训证,或具有 园林绿化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在本单位连续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缴费清单为准)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规定; 5、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 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正式投标人的 选取办法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