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组人员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4 人】2010年1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年来(2007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造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
园林绿化工程,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
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工程业绩[业绩材料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
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5、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工程项目实施前的整个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有可能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或提供的情况不真实的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视实际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
http://www.ycztb.gov.cn“
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 2010 年 11 月 8 日 10 时 00 分至2010年 11 月 15 日 10 时 00分(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并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资格审查方法: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任一项不符合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十一、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二、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
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四、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招投标监督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
019,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0515-8858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