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县外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前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相应的市政专业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宁海县建设局《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要求,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0]8号《关于在建设工程 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 2010年 11月 16 日 14:30时
4.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5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10 年 11月 8 日 14:3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7.1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7.2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7.3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7.4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7.5 保证金金额:贰万元;
7.6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11 月 12 日16:30时前。
7.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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