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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经济开发区绿地养护管理(绿化养护)一标段招标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浙江台州经济开发区绿地养护管理(绿化养护)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代理单位: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台州经济开发区绿地养护管理 建设地点 台州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 一标段:包括葭沚泾文化长廊、云西绿地及中心大道、葭沚大转盘西南角绿地及两侧单位附属绿地;约93867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养护及约54622平方米的道路绿地养护,均要求一级管养。 二标段:包括市府大道、法院、总工会绿地及两侧单位附属绿地及白云山路、白云山路两侧绿地及两侧单位附属绿地。其中一级管养面积92835平方米,二级管养74143平方米。 预算造价及预算成本警戒值 一标段: 预算造价:6634747元 预算成本警戒值: 4644323 元(预算造价×70%)。 二标段: 预算造价:6965526元 预算成本警戒值: 4875868 元(预算造价×70%)。 承包方式 1)本次养护管理招标采用养护总价承包,按照台建规【2010】337号《关于印发台州经济开发区绿地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签三续二”方式签订养护合同,即合同期为3年,连续考核优良或创优前2名的可续签2年,则本次报价先要求各投标人填报5年养护总价。 2)本养护管理项目除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业主同意外,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分包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质量标准 1)要求养护符合《台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台建规【2006】428号)、养护质量达到《关于印发台州市城市绿地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台建规【2010】336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区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建规【2010】338号)要求。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绿地养护标准,精心组织养护,确保养护质量。 3)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苗木缺株的补种,由甲方进行验收,在一个月内对所承包绿地范围内绿化苗木及设施列出清单,承包人在中标后需对该标段内绿地现状、苗木数量及品种,制成光盘提供给甲方备案。 工期要求 一、二标段养护期均为五年(合同分两次签定,第一次为三年期,续签即第二次为两年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养护范围中明确的全部绿地养护项目,包括所有种植的苗木、时花、地被的养护管理和建筑、小品、雕塑(铜、石)、护栏(铁链)、垃圾桶、园路等所有园林设施及附属物的保洁和维护,还包括可能出现的因客观原因对该绿地进行局部调整后所引起的上述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需增减的内容(出现上述情况时养护绿地面积及工程量按实结算)。 资金来源 政府100% 浙江台州经济开发区绿地养护管理(绿化养护)招标文件 报名条件: 投标人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的中级职称资格 投标人确定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商务标必须两个标段都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标不分标段。 1、每标段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绿地养护报价表(附件二)。 2、资格标包括: (1)养护管理人员表(附件三); (2)投入养护的主要设备表(附件四); (3)安全作业承诺书(附件五); (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复印件(仅指台州外企业); (6)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二点要求,并须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地养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a.类似业绩项目所在地须为浙江省内业绩; b.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价超过300万元(含300万)的业绩或道路绿地养护(养护期≤5年)单项合同价超过300万元(含300万)的业绩证明。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 报价方式 采用养护总价承包方式 投标报价要求 一标段4445280元~4843365元(含4445280元、4843365元); 二标段4666902元~5084834元(含4666902元、5084834元); 投标担保要求 1、担保金额:两个标段共20万元。 2、担保形式: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现金、转帐支票不予接受)。 收款单位: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900101040013903; 银行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61#(台州日报社对面)。 3、担保提交地址: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财务室); 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到市招投标中心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联系电话:0576-88685135。 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1小时办妥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份数 1、商务标:每标段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资格标:不分标段,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复印件); 3、证书原件仅需提供一套,合同或证明可以提供多份。 “编制人”栏盖章要求 无 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其中商务标必须分标段密封。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台州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新台州大厦4楼(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 时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 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 2、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确认单; 3、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是台州外企业,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参考格式见附件)和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顺序 先开资格标,待资格标评审结果公布后,开一标段商务标,再开二标段商务标。 每标段的投标人根据通过资格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确定: 1、若有效投标人家数≥20,则二个标段投标人数量平均分配,如果不能平均分配,则优先满足先开标段的投标人数量。 2、若有效投标人家数<20 ,则全部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且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退出二标段竞争,如果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为一标段的中标人,则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本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三) 工程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一标段为 50 万元 履约担保金额二标段为 50 万元 报名期限: 2010-12-17| 联 系 人: 吴小军 联系电话: 0576-8851778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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