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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西双湖农业生态观光种植园项目工程招标
[日期:2010-12-22]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西双湖农业生态观光种植园项目工程

  招标单位: 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建设处 代理单位: 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2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HX20100200312 北湖土方转运平整工程 公开招标  200 2011-1-1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20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1年2月2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12月

  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东海县西双湖风景区建设处  的  西双湖农业生态观光种植园项目十二标段北湖土方转运平整工程,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公共基础设施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十二标段约10万m3土方挖方转运及平整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土方挖方、转运及平整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十二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海县西双湖北湖    ;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年2月28日,工期45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

  (8)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不论投标企业是否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县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企业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或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查询。

  (9)县外企业必须到东海县建管处备案组建项目部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以下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入资格预审文件),否则招标人将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审批表(建管处办理,县内及县外企业均须提供)②县外建筑施工企业进县注册备案表(建管处办理,县外企业须提供)

  (10)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11)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2)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苏清办[2009]21号文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⑤递交资格后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等;(详见资格后审文件)⑥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依据苏建招[2010]333号文方法一)

  5、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西双湖农业生态观光种植园项目十二标段北湖土方转运平整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从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 12 月 20 日至2010年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700 元,售后不退。第四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 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 月 11 日 9 时00 报名期限: 2010-12-20|2010-12-24 联 系 人: 季念华 联系电话: 0518-8725185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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