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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直港河五期滨河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1-01-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XHS20110100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泰州直港河五期滨河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兴化市园林管理处 代理单位: 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125.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 XHS201101006

  工程名称 直港河五期滨河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园林管理处

  代理机构名称 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兴化市发改委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直港河滨河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一、1、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报名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含)以上资格证书、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5年以上证明、法人代表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各三份并加报名单位公章)于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11日(8:30-11:30,14:00-17:30休息日除外)携企业及报名项目经理IC卡到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参加资格预审。 2、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报名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须满足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条件,同时在报名时还需出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书面证明。二、投标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5年(含)以上。三、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中的一种,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资审合格投标人在发标前须向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元整,凭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户名: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3、投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以审计结果为依据结清(不计息)。六、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一)、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则重新发布公告。(二)、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其他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携有效证件参加报名,项目需要授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携有效证件到场报名)须在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招标公告要求相符的报名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且提供的劳动合同须经建筑企业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确认,所有职工养老保险须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缴纳至报名时的前一个月。 2、提供盖有企业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期限: 2011-1-5|2011-1-11 联 系 人: 徐庆宝 联系电话: 1895268599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备 注: 请申请人于  2011年1月5日 8时 30分,至 2011年1月11日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1月5日 8时 30分,至 2011年1月11日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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