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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核心区概念性规划暨城市设计招标
[日期:2009-06-02]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湖南湘潭核心区概念性规划暨城市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09-06-01

  截至日期:2009-6-10

  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偏东部,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打造成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城市,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经济强市,长株潭城市群向西辐射的城乡服务中心,具有国际品质的文化旅游名城和现代化生态型宜居城市。

  长株潭铁路客运西站(湘潭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已正式启动,它的建成将改写湘潭铁路无规模始发的历史,成为推动城市西部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的重要引擎。长株潭铁路客运西站将建设成具有2万㎡站房面积,五站台十三线,八对始发列车,5万㎡站前广场(远期预留有北广场)并与城际轻轨、公交枢纽、的士停车场等设施相结合的大型现代化客运枢纽中心、规模始发中心,它将与沪昆高铁九华客运枢纽站共同构成长株潭西部铁路客运枢纽。

  为引进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城市经营理念和“两型社会”试验区特征,打造世界先进,国内一流的百年地标,达到“高质量的功能配置,高效能的土地利用,高效率的交通体系,高品质的宜居环境”等建设目标。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湘潭市两型社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开展长株潭铁路客运西站核心区概念规划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中国湖南省湘潭市

  2、项目位置:湘潭市河西主城区

  3、规划范围:东、西以下穿沪昆客运专线的两个通道为界,南至广云路,北至护潭路,总用地约1.8平方公里。

  本项目通过网络发布征集公告及说明,向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征集邀请,择优选择4家设计单位参与本次方案征集。

  二、规划要求

  详见规划设计任务书。

  三、报名条件

  1、报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规划、市政、建筑综合甲级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2、具有同类型项目及设计经验和成果者优先。

  3、必须具有丰富经验的首席设计师领衔。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函。

  2、设计单位简介。

  3、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单位拟承担本项目设计的主要人员名单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单位及拟派本项目首席设计师近几年同类项目代表作的相关材料。

  五、报名方式

  凡愿意报名参加本次规划方案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可来人或通过传真、快递的形式提交报名函及相关资料(快递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报名者无效。

  六、资质预审

  对报名设计单位的资历进行综合评审,按报名条件择优选择4家单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并发出征集邀请,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七、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1、2009年6月1日发布征集公告和征集说明。

  2、2009年6月1日至10日为报名阶段。

  3、2009年6月10日至15日为资格审查阶段。

  根据报名材料择优选择4家设计单位,签订协议,发放资料,确定参与设计的单位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如按时提交方案,并经审查为有效方案的,在支付方案费时一并返还。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退还。

  4、2009年6月20日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5、2009年7月31日下午5:30前,提交设计成果,进行合格性审查。

  6、2009年8月15日前,进行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次。

  八、奖项设置和评审方式

  1、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及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方案进行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获奖名次。

  2、本次征集设置一、二等奖各一名,入围奖2名。

  3、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评审会,负责介绍方案和答疑。

  九、规划编制费用及支付

  1、编制费用:方案征集单位向获得第一、二名的设计单位分别支付规划编制费用50万元、25万元,入围奖支付工本费10万元,以上费用指人民币,税收由设计单位自缴。

  2、费用支付:征集单位在方案评审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编制费用并退还押金。

  3、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4、对设计方向发生较大偏离,与设计任务书要求相差较大的,未能通过专家评审的方案,只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成本补偿。

  十、相关说明

  1、方案深化:原则上优先一、二等奖设计单位,综合各应征单位方案及评审会意见进行深化、优化设计,作为最终报批方案,并对项目下一层面规划及周边地区控规设计享有优先权,但必须与地方院合作完成,具体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计算。

  2、本次方案征集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包括征集发布、答疑、评审等。所有应征方案的图面文字及答辨、提问都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以中文为准。

  3、方案征集单位对本次所有应征方案享有版权、使用权、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媒体播放等。

  4、其它未尽事宜或调整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联系人:向  东

  电 话: 010-86896119   88637703

  传 真:010-88637353

  E-mail:zbcg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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