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1、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的 江山大道沿路
景观设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工程总设计费用约70万元;
(2)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设计范围:南外环路南侧(三号桥至江山大道段)设计总长:1895m,景观设计面积10.79万平方米;江山大道两侧(南外环路至六塘河段)设计总长2600m,景观设计面积18.46万平方米。
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行业(
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
园林景观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且近五年内有两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4)拟投入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花名册;
(5)拟投入的队伍应具有建筑、结构、
园林、造价等专业人员;
(6)投标人具有宿迁市或宿豫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
6、请申请人于 2010年2月 25日至2010年3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7、请各位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3月4日上午9:00时在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集合,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各投标申请人到现场进行勘察及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