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城市风景园林乙级资质以及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为注册城市规划师、高级城市规划师或风景园林设计师。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近两年具有同类项目设计业绩;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报名(本设计项目不接收网上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投标的单位,于2010年3月5日上午9:00-11:00,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原件到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报名(行政中心4号楼底层西侧)。 2、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情况、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招标人将根据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业绩等方面情况到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已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