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一标段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二标段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资质甲级和 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资质甲级,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本公告3.1.1款的要求;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二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不得对两个标段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3月23日 9 时 30 分至 2010 年3月29日 15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4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名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否则不予报名。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属实无虚假,若经查实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黑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具体购买时间为2010 年3月23日 9 时 30 分至 2010 年3月29日 15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4楼)。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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