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资格要求:1)至少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
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业绩:近五年(200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完成
公园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面积0.3平方公里以上)不少于1项;3)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且近三年来无不良业绩的设计单位。
4.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至少1项企业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后装订成册):于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4月13日,每天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于2010年4月13日14时至17时到黄骅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报名室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恕不接待。
6. 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当报名队伍超过七家时,将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确定七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最终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当本工程报名队伍未超过七家(含七家)时,则报名的投标队伍均视为通过资格预审。
7.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