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 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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