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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格氏栲林博园景观设计招标
[日期:2010-11-02]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明建招[2010]109号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三明市格氏栲林博园园区规划、建筑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格氏栲林博园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与改革局以元发改(2010)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区规划、建筑及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三明市格氏栲林博园;
2.2.             建设地点:三明市格氏栲森林公园入口处;
2.3.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市格氏栲林博园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5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五星级酒店、接待楼、风情街及高速服务区等项目;
2.4.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投资约人民币50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园区)规划大纲编制及(建筑单体及景观)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三明市格氏栲林博园园区(规划及设计)。
2.6.2.       工作内容:(园区)规划大纲编制及(建筑单体及景观)概念性方案设计;由中标人承担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园区所有建设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由建设单位确定。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2006年以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公共建筑(商住楼不计)单体工程的建筑面积有一项达到40000平方米(适用于项目负责人),累计达到200000平方米(适用于投标人)。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报名处)(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转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二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9时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11-1|2010-11-26
联 系 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598-5106680传真:0598-859000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80号9幢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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