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新建204国道景观绿化监理工程二次公告-监理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张家港市新建204国道景观绿化监理工程二次公告
[日期:2008-11-1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320512ZBGG2008110506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张家港市新建204国道景观绿化监理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代理单位:张家港市华泰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14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新建204国道景观绿化监理工程二次公告已经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市华泰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建204国道两侧及中间隔离带招标类型:监理招标所属地区:杨舍镇
  (2)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金额:14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2-25至2009-5-15
  4.本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绿化景观等工程监理:A标:标段一至标段四及隔离带,面积80.9公顷;B标:标段五至标段八及隔离带,面积96.38公顷;C标:标段九至标段十二及隔离带,面积99.26公顷。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报名条件: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风景园林)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林业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总监资质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企业业绩、信誉:企业承接过类似规模景观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且表现良好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承接过类似规模景观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且表现良好
  (5)其他条件:报名要求提供资料:投标报名申请函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选派的总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企业及总监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总监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含缴费清单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
  报名可同时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6.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资格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08-11-17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08-11-19
  上午起时间:8:30上午止时间下午起时间:下午止时间17:00
  获取文件地点:张家港市华泰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请申请人于2008-11-17至2008-11-19每天上午8:30下午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上午,投预审材料止时间下午
  投标箱号:无(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8.其他: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已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人员在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时,应出具在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严禁借用资质,如有发现取消借与被借单位投标资格及以后工程报名资格。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以上资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签,装订成册。投标报名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期限:2008-11-17|2008-11-19
  联系人:张海滨
  联系电话:0512-58989091
  联系传真:0512-58989091
  联系地址:市通运路349号四楼

  备注:
  9.招标人地址:东苑路68号
  联系人:沈达
  电话:58287370
  10.招标代理机构:市通运路349号四楼
  联系人:张海滨
  传真:58989091
  电话:58989091

编辑:songgaofeng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