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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区夜景照明工程施工监理
[日期:2009-06-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ZJG200905011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张家港市城区夜景照明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
代理单位: 苏州市信达建设项目投资咨询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ZJG200905011工程名称城区夜景照明工程招标人名称张家港市路灯管理所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信达建设项目投资咨询中心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张家港市政府办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工程地点市区主干道工程规模3000万元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ZJG20090501109城区夜景照明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502009-6-19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6月18日计划竣工时间2009年8月20日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叁级企业业绩、信誉良好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其他条件1.报名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要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岗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内容必须加盖法人章。报名经办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以及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清单。(项目总监一经报名确认后就不允许更改,若擅自更改,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所投标书被判定为无效标书)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已担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人员在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时,应出具在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个一等项目或二个二等项目或三个三等项目的总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可担任一个二等项目加一个三等项目或三个三等项目的总监;(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都将被确定为潜在投标人。
报名期限: 2009-06-12|2009-06-18
联 系 人: 滕方贞
联系电话: 0512-5891199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张家港市长安路7号
备 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张家港市东环路247号联系人朱光涯电话13913611822邮编21560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张家港市长安路7号联系人滕方贞电话0512-58911996邮编2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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