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光华西路滨河绿地建设监理招标-监理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江苏光华西路滨河绿地建设监理招标
[日期:2010-11-1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NNJ101080-02FG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光华西路滨河绿地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
代理单位: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光华西路滨河绿地建设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龙蟠中路与光华西路交叉口北侧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绿地建设等
 
(5)结构类型: 其他    
 
(6)建筑规模:约4200平方米
 
(7)工期要求:25日历天
 
(9)划分 1 个标段
 
(10)招标内容: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关系)

 
报名条件:
2、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园林绿化专业)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证书
 
3、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开始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0 年11月10日至 2010年11月16日止,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 时00分,前四个工作日在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处受理报名,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南京市广州路路183号二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监理招标将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的合格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1)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指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工程造价约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5、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报名期限: 2010-11-10|2010-11-16
联 系 人: 刘沁
联系电话: 025-66064316
联系传真: 025-52302372
联系地址: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华路150号701室)
备 注: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岗位证书为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相关资料。



2、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原件。



3、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监理大纲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监理大纲最后得分如无重大偏差至少得12分。评委对单项评分情况有明显差距时,应书面详细写出扣分理由。如果评委不按评分细则评分,评分结果无效。



5、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6、专业监理人员的评分不能兼得。



7、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