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 ,均可对上述采购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报名时间为 2010 年 1 月 27 日至 2010 年 2 月 2 日,上午 8时 30 分至11时0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0302室)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 投标报名表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把报名资料投入第 4号报名箱中(报名资料及“投标报名表”需密封档案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投标申请人可从江阴市建设工程 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资料下载栏目中获取“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请至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7、资格预审文件装袋密封后,于2010年2 月4 日上午9 时 30 分至10 时30 分前送至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3楼0310室)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4楼0413室)(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帐号: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2030155260000125 浦发银行江阴虹桥支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8.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等以备查验;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注:所有送交的原件资料需复印一份,编好目录及页码,单独装订成册,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起递交。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 2 月 4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单位超过 9 家时,可抽签确定不少于 9 家的投标单位作为潜在投标人。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一因素评分法 。
注:
1、投标保证金按照江阴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 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澄建)[2008]95号文件执行。
2、本工程只采用书面形式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