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资质。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2 月 5 日至2010年 2 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八一路89号云鹤楼14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预算书、图纸等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