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项目负责人有具有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资质;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类似工程(指路灯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宿迁市 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www.sqzbtb.com “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王工)。
2、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七、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领取地点: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费用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图纸押金: 壹仟元整
八、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工联系,咨询电话:0527-84338707。
九、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现场签到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