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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已通过复查
[日期:2009-02-24]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9日至21日,以省建设厅副巡视员郭凤春为组长的洛阳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组一行7人,洛阳市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进行复查。在听取有关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后,复查组一致认为,我市自2002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了新突破。

  3项绿化建设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

  20日上午举行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汇报会透露,截至2007年年底,洛阳市建成区绿地面积4774公顷,城市绿地率为32.94%,高于园林城市基本指标3.94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是38.25%,高于园林城市基本指标4.25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13平方米,比园林城市基本标准多出3.13平方米。

  近3年来,洛阳市投资2亿多元,实施了31项绿地工程,新增绿地315公顷。截至目前,全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有22条主干道通过省级绿化达标验收,基本形成纵横交错、覆盖全城的道路绿化体系。

  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

  据介绍,洛阳市城市规划区现有重点保护的古树名562株,树龄100年至1000余年。去年,我市将古树名木列为了“洛阳市重要园林景观”。每一株树木都设有专人检查、养护和复壮。

  统计显示,洛阳市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

  全市园林式单位复查不达标将被撤

  近年来,洛阳市每年新建园林城市、园林小区不少于30个。截至目前,洛阳市已命名花园化单位、花园式工厂、绿化达标生活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651个,占全市具备庭院绿化条件单位的70%以上。其中,省级园林单位、小区44个。

  据了解,洛阳市对已命名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要进行复查,疏于管理、绿化水平降低的单位将被取消荣誉称号。

  在21日上午举行的复查工作反馈座谈会上,复查组专家对洛阳市以牡丹为主的园林科研工作给予较高评价。目前,洛阳市园林部门共培育牡丹新品种109个。全市花品种由过去的不到10个增加到现在的30多个。城市园林植物常用种类也比以前增加了100余种,达到300多种。

  已制订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有关实施方案

  据市园林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已制订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有关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生态建设,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基础。

  市长助理张政在表态发言中说,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规划建绿,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园绿地的基础设施,继续推动节约型园林建设。

  市政协副主席杜勇杰等陪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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