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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历程简述
[日期:2009-05-02]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商丘市人民政府   发表评论(0)打印



    商丘市自取得"河南省园林城市"称号后,市委、市政府就明确提出用3-5年时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并制定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每年春节上班第一天,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个全市性会议就是"城市绿化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每年的城市绿化工作,开展每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单位按照市绿化动员大会上安排的任务,积极完成,并且保活2年,为创建园林城市做出了突出贡献。这项工作自2002年开始,已经连续开展7年,在商丘市已经形成一种制度,虽然市委领导班子换了3届,但这项制度始终没有改变。商丘市的这种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模式,受到河南省建设厅和园林专家的首肯,并在河南省其它地市推广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由于商丘市在城市绿化方面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各种城市法律、法规健全,并且有一支保护园林绿化成果的执法队伍,因此,商丘市多年来未发生任何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2007年,商丘市明确提出了2009年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高规格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工作台帐,下达到各有关单位,进行逐项落实。2009年上半年,商丘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建设部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申请。同时,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建设厅正式组织专家到我市进行实地考核,认为商丘市各项绿化建设指标已基本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正式向国家建设部提出推荐报告。经自查,商丘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均符合国家建设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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