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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
[日期:2009-05-03]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商丘市人民政府   发表评论(1)打印



  一、基本情况

  2006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构建和谐住房关系为目标,以"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原则,按照"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的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廉租住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了一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自2008年我市加大对廉租住房的补贴力度,在2007年的基础上上调了补贴标准。房管部门科学合理分配廉租住房补贴资金,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实现资金发放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为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快捷,市房管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经常性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受理申请处,群众随时都可以在工作日内进行申请和咨询。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市住房保障部门每月进行集中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领取证和活期存款折。另外,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每期补贴对象为一年,一年后符合条件的补贴家庭,还可以继续提出申请补贴。 在对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对省及省级以上的劳动模范、残疾人、复转(伤残)军人或配偶、教师、民主党派成员、环卫工人等住房困难家庭优先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近几年全市享受保障住房4164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090万元,城镇人均住房低于10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宅面积102万平方米,未出现因旧房改造上访事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发改、建设、国土、财政、民政等部门以及睢阳区、梁园区、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商丘市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廉租房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和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建设工作;并亲临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调查,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城镇低保家庭无房户情况是科学做好廉租房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两次对全市城镇低保家庭无房户进行了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低保家庭无房户和人均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住房困难户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对调查户建立了住房档案,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为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全市廉租房建设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是结合实际,理清思路。结合市区闲置房屋较多的实际,采取直接从房地产二级市场收购闲置房屋作为廉租房源的方法,实行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为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的低保家庭提供房屋;同时按照统筹兼顾、提高效能的原则,将廉租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实施廉租房项目,努力实现既解决城镇低保家庭住房问题,又盘活土地市场和改善城市形象的目标。

  四是完善措施,统筹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商丘市实际,编制了商丘市廉租房建设"十一五"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含收购廉租房)。同时制定出台《商丘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商政〔2006〕93号),《商丘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商政〔2006〕67号文),《道北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商政〔2008〕61号),《城中村改造暂行办法》(商政〔2008〕58号)等规范性文件,就廉租住房登记条件、配租后续管理、住房退出机制、补贴资金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

  五是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包括住房调查、申请管理、审核变更、档案管理和后期跟踪管理等环节,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项目建设实施和后期管理过程中,我市注重分清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发改部门主要负责项目争取和资金安排,民政部门负责调查掌握低收入家庭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审核拨付,建设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国土部门负责土地供应的廉租房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了廉租房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是及早谋划,出手较快。住房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按照"住有所居"的要求,我市于2006年底就开始探索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2007年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7.8万元;同时采取回购闲置房屋的方式,解决31户最低收入无房家庭廉租住房问题。2008年投资3200万元,新建廉租房360套1.8万平方米,为282户享受低保的无房户发放补贴106万元,以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出台后,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我市在当年11月中旬即向省发改委提出了廉租住房项目申请,共争取2008年新增廉租房建设项目360套、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600套,体现了"出手要快"的要求。

  七是统筹安排,保障要素。廉租房项目建设的关键要素,一是土地,二是资金。为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土地供应方面,我们综合运用回收、划转、置换、收购等方式,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充足土地。2007年,盘活城区闲置土地3宗、限期开发3宗、收回6宗,总面积达到412亩;2008年,收购储备土地13宗200余亩。2007和2008年,市财政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等方面的投资分别达到149万元和675万元。资金保障方面,在确保中央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廉租房项目建设的同时,我们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规划,坚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廉租房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予以拨付,优先保障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2007-2008年,市财政累计安排配套资金1200万元。根据2008年新增廉租房建设项目和2009年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我市将统筹安排财政投入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八是阳光操作,加强管理。为确保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廉政安全,我们对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从立项到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审批报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材料采购、资金拨付、资料归档、交付验收等环节,建立了严格的程序和规章制度,杜绝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范围、标准,及时公示廉租住房的审批结果、发放补贴或配租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参照《河南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出台了《商丘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定期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和调整,确保了廉租住房政策真正用于解决最需要住房的弱势困难群体。

  九是深入调查,严格审核。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的条件为:连续5年(含5年)以上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无房户家庭和5年以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或经市建设部门鉴定为危房的城市困难家庭;优先照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为确保廉租房真正惠及困难群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申请和审核制度。在廉租房的分配上,先由居民提出申请,经过社区调查、街道和行委审核、民政与建设部门再审等环节,由新闻媒体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廉租房住户,确保了廉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棚户区拆迁后,部分原棚户区住户不愿迁入廉租房,导致廉租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无法有效衔接。二是我市棚户区改造中,拆除旧房多、新建廉租房少,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缺口大,地方财政负担较重。三是房租收取、物业管理等后期配套管理制度跟进不够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使廉租住房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快廉租房建设进度。结合格尔实际,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廉租房建设工作,积极拓宽廉租房房源,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高低收入家庭社会保障能力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抓好日常管理,健全配套制度措施。针对廉租房建设进度和薄弱环节,适时出台有关制度措施,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思路。随着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廉租住房工作也将会不断遇到新情况、出现新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创新求实的原则,根据省、州安排,合理确定符合格尔木实际的城乡家庭收入标准,为住房保障从低保家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做好基础工作。

  廉租房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执政理念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我市盘活城市土地、加强城市建管、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切入点。今后,我们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格尔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德政工程办好办实,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商丘市提供可靠保障。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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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0-5-4 22:38:30
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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