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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检
[日期:2009-06-16]  来源:中国宝应  作者:王垄 振洋 姚进   发表评论(0)打印



  11日至12日,由省建设厅风景园林处、东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负责人和学者组成的专家组一行8人来宝,对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进行复检。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耀武致辞,县委常委、副县长侯承海介绍有关情况。

  张耀武在致辞中说,近年来,我县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主攻项目推进和工业发展,一手抓协调发展,突出生态建设和城市建设,先后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平原绿化先进县、首批生态示范区、首家有机食品基地县和国家卫生县城、江苏省文明城市。张耀武指出,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对外形象,2002年我县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涌现出一批省、市园林式单位、小区,城市绿化工作跃上了新台阶,2008年初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近年来,我们进一步提升标杆,以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宝应、争创省级人居环境奖为新目标,继续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巩固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相信在各位领导、各位专家的指导帮助下,宝应的园林绿化工作一定会再上新的台阶,“荷乡迎宾不用酒,捧出绿色也醉人”,必将成为生动现实。

  侯承海在汇报时说,至2008年底,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871.5公顷,绿地率40.9%,绿化覆盖面积911.7公顷,绿化覆盖率4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平方米。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加强法制建设,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绿地建设,强化养护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专家组一致认为,宝应县在2008年1月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之后,各级党委、政府对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成果都十分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年度实事工程,做到科学安排、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制度保障,园林绿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同意通过本次复检。专家组希望我县今后继续在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提升层次、打造精品、发挥示范作用等方面下功夫。要继续加大立体绿化,做到均衡合理发展。重视生物多样性和地域植物群落、湿地景观建设,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充分挖掘宝应的人文资源,弘扬城市文化,彰显独有的城市绿化特色。

  专家组观看了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检专题片,查阅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察看。县园林处负责人作技术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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