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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四大工程领航国家园林城市创建
[日期:2009-12-10]  来源:中国乌海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乌海市确定2010年到2012年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的全面实施阶段。为此,我市将充分利用山、河等自然资源,实施“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建设”、“庭院绿化”、“生产绿地建设”四大工程,力争2011年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2014年前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据了解,今后新建、改建道路工程要严格执行新建道路绿化面积不少于25%、改建道路绿化面积不少于20%的强制性标准,否则不准开工。2013年市区道路全部完成绿化,绿化普及率达95%,达标率达80%以上,形成乔灌相结合、树种配置合理的新局面,重点建造一批“样板街”、“精品路”,构建城市绿色骨架。

  我市将广泛发动群众造绿、护绿,多种树,加快公共绿地建设,扩大绿化面积,建成一批城市生态林,增加城市绿量;建设一批主题公园和社区公园,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各类公园,优化绿地空间结构,调整充实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共绿地。2013年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5平方米的标准。

  庭院(包括企事业单位)绿化、住宅小区绿化是我市园林绿化体系建设的核心。今后,新建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要达到30%以上,改造小区绿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在全市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评选活动,到2013年,园林式小区占60%以上,园林式单位占60%以上。对绿地率不达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有关部门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本单位范围内无法补足的,按照地段分类收取缺建绿地补偿费,由园林部门负责异地绿化弥补。

  结合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际,我市将依托苗圃建设,加强园林植物引种、育种,积极培育适应本地条件的优良品种,提高绿化苗木自给率,保证全市生产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苗的自给率达80%以上。

  此外,我市将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全市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城市道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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