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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日期:2008-05-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一、学校代码:12713

  二、培养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本科普通高校

  四、学校简介:

  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学南区:丈八北路408号;教学北区:富裕路中段),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下设9个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法学等7大学科门类。校园面积两千余亩,校舍建筑68.5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140余万册、电子图书60万册。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生1.7万余名,教职工2430人。

  五、招生专业:

  1.本科:英语、日语、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园林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护理学。

  2.专科(高职):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法语、保险实务、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电算化、文秘、法律事务、影视动画、园林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计算机通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控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护理、药学、口腔医学技术。

  3.中外合作办学类(专科):国际商务

  六、录取规则:

  1.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调档比例为1:1.2。

  2.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3.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成绩,没有实行联考(统考)的省(市、区),认可其他院校专业课考试成绩。

  4.对男、女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5.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

  6.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7.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1.本科 :文法财经类 8500元/人.年

  理工外语农医类 10000元/人.年

  艺术类 12000元/人.年;

  2.专科(高职):普通类 6600元/人.年

  艺术类 10800元/人.年。

  3.中外合作办学类:19500元/人.年

  (二)住宿费: 1.双人架子床(带卫生间):1000元/人.年

  2.单人单床带卫生间:1600元/人.年

  八、资助与奖励: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入班上课,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报考我院者颁发奖学金2万元。

  九、毕业及就业:

  1.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西安外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答辩,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本校学士学位;优秀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陕西省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2.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68556888    68556999   68556111(传真)

  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408号        邮编:710077

  网址:www.xaiu.edu.cn        信箱:zhaosheng@xai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9-685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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