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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08年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08-07-11]  来源:新浪考试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风景园林硕士介绍

  560100风景园林硕士(所属院系:建筑学院)

  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国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需要,培养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05年起设置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首批获得招生资格的25个招生单位之一

  本专业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相当的人文素养,具备独立承担风景园林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能力。

  主要研究方向: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2)城市景观规划设计

  (3)风景资源保护与规划。

  风景园林硕士(MLA)报 考 须 知

  一、报名事项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注意:按照学位办的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报考者须满足报考领域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领域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方式与时间、资格审查、其它注意事项

  请参见工程硕士报考须知的相关内容。

  二、考试

  1、GCT考试参见工程硕士报考须知的相关内容。

  2、专业课考试科目《景观设计

参考书目

作者

出版社

《景观设计学》

西蒙兹

中国建筑出版社

  3、专业课考试时间:2008年11月1日

  三、录取

  1、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其它院校;

  2、我校不接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不接受跨专业学位类型考生的第二阶段考试报名;

  3、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风景园林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决定是否录取;

  4、招生名额自定。

  四、联系方式

  所在学院:建筑学院

  联系人:刘安莲

  电 话:0451-86281132 0451-86966089(小灵通)

  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考生申请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第二阶段考试的说明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 33号),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申请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必要条件:

  我校接收“GCT”成绩合格分数线为:2007年GCT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语言不低于40分,数学、逻辑、外语不低于30分(无学士学位的考生应事先向所报考专业领域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考)。

  2.报名方式

  对于达到我校“GCT”成绩合格分数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请下载并打印《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下载登记表),如实填写,于2008年 9月1日- 15日期间连同2007年“GCT”成绩单原件、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2007年已被其它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2007年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2008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资格审查表)一并交所报学科领域,未能按期交付以上材料者,报名一律无效。

  各学科领域联系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合格后,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及各考生的相关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面试在今年11月1日进行,具体事宜请考生向报考学院咨询,各学院应及时向考生告知考试有关事项。

  4.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专业课、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该类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我校最终不予录取。

  (3)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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