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考信息-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山东建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8-07-25]  来源:新浪考试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山东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土建筑学科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农学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座落在文脉绵延、山水秀丽的泉城济南。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9年31个专业拟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83人(含推免生),实际招生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以及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1日,下同)、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日--10月30日(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2、报考点

  (1)山东省报考考试时间大于3小时设计类考试科目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山东建筑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

  (2)报考我校美术学(050403)专业的考生、济南市报考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建筑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

  (3)其他考生可选择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

  3、现场摄像时间、地点

  摄像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摄像地点:到所选报考点或我校研招办摄像。

  网报及现场确认具体事宜将于2008年9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详见山东建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山东建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附件2)。

  2.初试时间:2009年1月(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山东建筑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附件2。

  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或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课程。

  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请于2009年3月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我校一贯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做好报考我校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

  七、专业代码后标 "※※"的专业为山东省"十一五"重点强化建设学科(实验室);专业代码后标 "※"的专业为山东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实验室)。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往届生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应真实准确。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入学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址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我校网址:www.sdjzu.edu.cn

  我校研究生处网:yjsc.sdjzu.edu.cn/yjsc/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或yz.chsi.cn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30

  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BG204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0531-86367033(兼传真)

  联 系 人:梁亮

编辑:Aggie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