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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09年在职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09-06-15]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0)打印



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风景园林事业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风景园林硕士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按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为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等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风景园林事业技术与管理人才。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风景园林事业实际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二、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方法

  2009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三个阶段的整个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2009年7月上旬考生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样表)。请考生仔细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将无法录取。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2009年7月中旬(7月20日之前),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现场报名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缴全国联考报考费及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3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特别注意:2009年所有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务必到我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无法正常参加第二阶段专业基础课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

  (一)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我校资格审查。2009年我校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安排在综合面试前进行。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综合面试前,将现场确认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上海交通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特别注意事项:

  1、以上三个阶段报名流程必须完整完成,缺一则报考无效。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3、具体报名信息将于2009年6月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报名须知。

  4、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专业学位代码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560100;

  五、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②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

  考试方式为两段制: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gct考试语种为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gct”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考生参加gct考试后,还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待定)。专业考试科目为“园林学”,参考书:1、陈有民主编《园林树学》,北京林业大学出版社;2、王莲英主编《花卉学》,中国林业出版社;3、过元炯主编《园林艺术》,中国林业出版社。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招收人数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获得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自定。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学费为3.0万元。分学年支付。学生以在职学习(双休日等业余时间)为主,集中授课。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符合课程成绩等其它有关要求,并经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我校授予的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337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

  e-mail:skzhong@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七宝校区综合楼401室)

  地址:上海市七莘路2678号(邮编:201101)

  电话:(021)64789895

  传真:(021)64787751

  e-mail:agjwc3@sjtu.edu.cn

  联系人:金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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