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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植物保护的思考
[日期:2009-12-16]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城市园林植物保护的思考 城市植保体系需重新构建

  传统的园林植保是与防治病虫害画等号的,但园林植物所面临的困难绝不只是有害生物。很多时候,城市绿化植物长势不好并非病虫害而是环境恶劣所致。环境污染、以盐融雪、土壤营养失调等“城市综合征”导致绝大多数植物生境十分恶劣,加上定位不明确、认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使园林植物保护陷入困境。

  城市园林植物面临七大危害

  城市环境对园林植物影响巨大,其复杂性、长期性、严重性、多变性是其他行业的植保所无法相比的。比如,“香樟黄化”是南方园林植物普遍的生理性顽症,专家会诊后经换土施肥、输液点滴,为什么效果仍不理想?“城市综合征”是主因。“城市综合征”主要表现有7个方面。

  园林植物生于城市土壤,毁于城市土壤。土壤是植物生存的载体,生命的根基,营养的源泉。土养根,根养树,“树大根深”“根深茂”,除部分浮生的水生植物外,一切植物都根植于土壤之中,但现代城市能堪当此重任的土壤不多。土壤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充斥,不能分解、降解的重金属、塑料成为土壤重度污染的死结;地下、地上污水渗透浸染,最严重的是土壤板结、硬铺装覆盖。此外,地下管网、线缆、下水道密集导致城市植物在地下被严重挤压。

  环境污染,导致园林植物化学伤害。植物本身确能抵御、降解、吸纳“五毒”(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空间细菌),防灾、滞尘、滤污、降温、保湿,进而净化空气、释放氧气、提供负氧离子。但这一切都是有阈值,有底线的。一旦污染超过植物(无论是个体单株还是群体片林)本身“吐故纳新”的能力和限度,就会被污染“胁迫”转化为被害,植物不会向污染“投降”,但它会以“自残”、早衰、枯萎、死亡相争。据调查,城市园林植物90%以上不能活够它应有的生理年龄,80%以上处于生长势衰弱的“亚健康”状态;而能够与城市发展历程相匹配、号称“活文物”的古树名也越来越少。

  环境干旱,植物失水易“发烧”。有这样一件事,2001年北京植物园移植了481棵大油,一下子竟死了将近一半,查获的罪魁祸首是“松黑吉丁虫”,近两年又有160棵油松严重受灾,而吉丁虫竟来去无踪影。科学家历时7年研究发现:移栽的油松体内水分大量散失,树的体温显著增高,抗虫性减弱,促进了虫子(松黑吉丁虫)加速发育,转移到油松主干上产生危害,导致树木大量死亡。

  土壤营养失调,植物必衰。城市园林绿地,如果不是以农田、园畦、池塘、湿地为基底,几乎所有的城市土壤都是贫瘠的“薄”土,根本满足不了园林植物的营养需求。南京的调查数据表明,全市70%以上香樟患有黄化病。南京林业大学某教授指出:“南京香樟黄化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石灰、水泥、砖石是导致马路边土壤呈碱性的根源,土壤碱性影响铁元素的吸收,导致香樟有效铁含量低,是致病主因;此外,城市道路经常挖掘路面,使香樟根系和树皮常受损伤,也是一个主要的致病因素。”其实,各地园林植物营养失调症已呈普发和上升态势,只不过在多数情况下缺乏识别和检测手段,将它混同于传染性植物病害罢了。“背黑锅”的还是病虫害,用防治病虫害的方法对付因环境而引发的植物营养失调症,焉能奏效?

  以盐融雪,植物中毒致死。北方城市冬季融雪的主要措施是大量抛撒工业盐。被盐融化后的雪水无论是直接流入绿地还是从下水道渗进绿地,或是将撒过盐的积雪堆集在绿地、分车带或行道树池中,对绿化植物都是致命的伤害。近几年北京、郑州都曾有过行道树分车带树木大量死于盐雪的教训,侥幸活着的也多呈叶小稀疏、萎蔫衰弱、迟迟不能解毒的病态。对植物这种季节性伤害虽有地域局限性,但在北方地区却具普遍性。

  环境温差,导致物理伤害。毛白杨“破腹病”是所有植杨地区的常见病,但各地经常将它混同于杨柳树的“烂皮病”。受害树的皮纵向破裂深达木质部,裂缝中流酱褐色树液,严重摧残杨树的生长势。发病的中后期也比较容易诱发传染性“烂皮病”。与“烂皮病”不同的是,“破腹病”的病原不是传染性的菌类微生物,而是杨树立地环境气温骤变,温差过大形成的物理伤害,也是典型的环境综合征。

  植物化感抑制作用——典型的植物“自残”现象。植物化感作用即植物相互之间、或植物与其他生物之间产生的“相生”、“相克”现象。“相生”是相互促进,对园林植物有益;“相克”是相互抑制、削弱、损伤,对园林绿化是破坏性极大的“自残”行为。这种情况多数是由于园林规划、绿化设计、植物配置不合理,绿化工程对植物生理和习性少知、无知或处置不当造成的。这是城市环境中“园林人”自毁绿化成果却往往毫无察觉最突出的表现。

  园林植保应该“干”什么

  “园林植物保护”的实质是“保护园林植物”,其真谛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这是园林植保的广义解读,也是园林植保最本质的内涵。因此,任何与保护园林植物相关的学术理念、业务领域、技术路线等都属园林植保。

  就园林植保的母体而言,园林绿化的物质基础和主体是园林植物,园林绿化的生态核心是确保园林植物健康生存,绿地常青,永续利用。这是一个有别于其他任何业态的有起点无终点的漫长的动态过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无不恰如其分地表述了园林植物之于园林绿化的基本功能,而这一切都必须立足于有效“保护”。

  在园林绿化行业中,园林植保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不仅强调保护技术的实施,更在乎保护理念的扎根。

  规划设计中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就会在绿化大环境中被“唯景观至上”误导,植物生理特性被忽略或误用。

  绿化施工中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就会有劣质的虫源木、病源木进入,绿地环境隐患失察(如将深根性银杏种在地下水位较高的树穴中),土壤质地与苗木习性误配,种植环节的误导(如土球及根系的安全处理、树冠修剪与平衡处理、种植深浅与苗木习性处理)等状况的发生。

  养护管理中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土、肥、水、温、湿、光、病、虫、莠、剪、寒、冻、旱、涝、药”等各项操作均会在随意性中置植物于“轻则生长不良,重则枯萎死亡”的境遇。

  古树名木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保护与复壮更无从谈起。

  苗木繁育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优质壮苗根本无法形成。

  这些都是园林植保应该想到、必须做到的事,是对有害生物“源头、过程、末端”全程掌控的“大植保”分内之责。“大植保”首先是对园林绿化过程全覆盖,同时又是以确保植物健康生长为最终目的生态型的植保,不仅是一种行业形态,更是一种行业发展理念和运作机制。

  对有害生物进行科学防控

  谈植保必谈有害生物,谈有害生物必谈“综合治理”,谈“综合治理”必谈植保原则。

  园林植保是从传统的农保、森保衍生过来的,从来就没有制定出适合城市园林绿化特质的园林植保自身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针,当然也就没有发展出具有城市地域要求的检疫体系和农药及药械,历来都是沿用农保和森保的既定原则和方针及农林药物和器械。

  怎样才能实现对有害生物的科学防控呢?当前至少应将以下4个方面作为园林植保有害生物科学防控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有害生物防控定位要精准。有害生物的防控定位是理念扎根的战略定位,即:首先要认定它是一种灾害,进而它是生物灾害,再进而它是自然灾害。所以,对有害生物的一切考量都要从防灾、减灾的高度来思考和处置,并且应符合可持续的生态要求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精神,防治目标就是“有虫不成灾”。

  有害生物防控“敌情”要明确。林业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年均发生林业生物灾害1000多万公顷,损失高达880亿元,并列出被行业确认的危险性、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每隔几年就开展一次全国性摸底普查,随时微调和补充。园林呢?没有。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展过一次全国43个城市园林植物害虫、病害、天敌普查后,至今没再行动,全国性的没有,区域性的也少有。没有以规范化统一标准进行科学的调查和评估,缺乏科学性,其结果必然陷入被动应付和经常打“遭遇战”的局面。全国性园林植物有害生物从种类到危害、从分布到动向、从消长规律到防治技术,多属模糊状态。

  有害生物防控战略体系要重建。园林植保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无论是近期、中期还是远期,都缺乏行业特质的战略谋划和体系框架的发展构思,一切都好像处于随波逐流、失去自我的边缘状态。这样的状态很难“有为”,自然也很难“有位”。

  有害生物防控战略目标要切实。任何行业、领域、学科,要发展必须有目标,没有目标便会失去方向。虽然城市园林至今还没有制定出本行业有害生物防控战略目标,但林业领域的战略目标值得参考。林业是与园林最相近的行业,在植物保护领域可资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很多,但必须结合园林的行业特点和地域、环境特点来消化和吸收。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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