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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施化学肥料十忌
[日期:2008-08-07]  来源:中国花卉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尿素足易溶性化肥,移动性强,极易造成流失。旱地撒施尿素后,切忌立即浇水。

  2、碳铵不宜施在十壤表面。碳铵挥发性强,容易造成烧苗。最好开穴深施。

  3、碳铵不宜在温室和大棚内施用。碳铵有“气肥”之称,在温室和大棚内施用易迅速分解为氨气而挥发。

  4、碳态氮化肥勿与碱性肥料混施。碳铵、硫铵、硝铵、磷铵等碳态氮化肥遇到碱性物质,会造成氮的损失。切忌与灰、窑灰钾肥等碱性肥料及石灰氮等混合施用。

  5、硝态氮化肥勿在水生花卉中施用。硝酸铵等硝氮化肥解离出来的硝酸根离子,在水中易被水溶失至土壤深层而产生反硝化作用,造成氮素损失。

  6、硫酸铵不宜长期施用。硫酸铵属生理性肥料,在—块土地上单独施用,会增加十壤酸性,破坏土壤物理结构。

  7、磷肥不宜分散施用。磷的移动性小,易被土壤吸收固定,最好采用沟施或穴施,集中施用作物近根处。

  8、钾肥不宜在作物后期施用。钾素具有能从作物下部基茎中转移到顶部幼嫩部分再利用的特点,故缺钾症状较氮、磷表现晚。因此,钾肥应捉前在作物生长前期施用,或一次性作基肥施用。

  9、含氯化肥忌长期单独施用,并避免在忌氯作物施用。长期单独施用氯化钾,会使土壤l卜氯离子积累增多,导致上壤养分结构破坏和土壤酸化。

  10、含氮复合肥不宜大量用于豆科作物。大豆、花生、绿豆、蚕豆、豌豆、苜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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