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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保兴:推进我国城市节水工作走向深入
[日期:2010-05-21]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增强责任感 迎接新挑战

  推进我国城市节水工作走向深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仇保兴

  2010年5月15日至21日是第十九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经过18年的积淀,“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作为社会动员、公众参与的典范,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科技,提高节水意识,为我国城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工作。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在中央人口与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把节水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温家宝总理曾于2000年在全国城市供水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指出,解决城市缺水的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国城市用水人口和用水需求大幅度增长,供水普及率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但是,城市用水总量基本保持稳定,维持在500亿立方米/年左右。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城市节水工作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转变观念,提高效益,城市节水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促进城市节水管理和发展观念发生深刻转变

  我国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到上世纪50年代末,城市供水设施不足,用水基本需求难以满足,大力开源成为首要任务。第二阶段是上世纪50年代末到改革开放前,城市节水的目的是“弥补开源和供水设施不足”,以开源为主,提倡节水。第三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为国民经济发展带来活力,城市缺水问题日益显现,基础设施短缺与资源短缺并存,“开源与节流并重”的理念导引着城市节水工作;1988年我部出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节水初步纳入法制轨道。第四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至今,城市面临水少、水脏的问题非常集中、非常突出地表现出来,“开源、节流与治污并重”的战略逐步形成。

  新世纪以来,通过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缓解了城市供水紧张的局面。在城市水务管理和节水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实现了“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和“节水减排、科学发展”的重大转变和提升。全社会用水观念发生深刻转变,节约用水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得到大幅度提高:从无视环境容量、污染水环境的粗放式用水向节约用水和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集约型发展思路转变;从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转变。

  (二)促进城市用水效率不断提高

  大量统计数据表明,通过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和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我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取得显着效益,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为推动用水模式转变、建设节约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1)从节水总量看,全国城市1991年至2008年采用各种节水措施节约水量594.98亿立方米,与2008年全年用水总量(500.1亿立方米)相当。2008年节水量达到65.9亿立方米,相当于当年城市年供水总量的13%。

  (2)从用水总量来看,与2001年相比,2008年全国城市用水人口增长了36%,城市用水普及率由72.3%增加到94.7%,但城市年用水总量仅增长7%,基本稳定在500亿立方米/年。

  (3)从人均综合用水量看,全国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持续降低,1998年的556.3升/(人·天)下降至2008年的390.5升/(人·天),10年下降30%。

  (4)从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量看,上世纪末,随着热水器和洗衣机不断普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用水需求不断扩大,城市人均家庭生活用水量一度持续增加,2001年达到峰值153.5升/(人·天)。从2002年开始,随着节水器具的普及,城市居民文明生活水准不断提升,而人均生活用水量开始出现下降趋势,2008年下降到130.5升/(人·天)。

  (5)从工业用水量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1年的75.7%增加到2008年的86.0%,增加了10.3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却逐年下降,由1998年的335立方米下降到2008年的130立方米。

  (6)从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看,近年来,在国债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对全国城市老城区使用年限超过50年、漏损严重的供水管道进行了改造。截至2008年,累计改造约7万公里。与此同时,通过强化水表计量管理、创新检漏方法和加大供水管网巡检力度等方式,逐步提高供水管网科学管理水平。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从2005年的26.13%降低到2008年11.92%。

  (7)从再生水利用看,2001年至2008年,全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157.73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由5.7%增加到9.2%。北京作为第一批国家节水型城市,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十分突出,2008年、2009年再生水利用量连续两年超过地表水取用量,目前再生水的利用量占到全市总用水量的18%,再生水利用率由2001年的4.7%增加到45.4%。

  (三)促进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协同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积极推动城市工业企业节水工作,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完成技术升级改造、转变用水模式。

  一是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通过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城市工业、农业及其他产业逐步由“需水型”变为“适水型”。许多城市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结构的特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耗水量少的产业,并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工艺,严格限制高取水工业项目。

  二是促进了城市的经济产业空间优化布局。以天津为例,该市根据城市水资源的可供量,确定和调整城市建设布局和发展规划,实施工业东移战略、海水综合开发战略、再生水开发利用战略,逐渐形成主导产业、功能区建设、资源配置与用水结构高度一致的空间布局。

  三是推动了工业企业(单位)用水模式转变和技术升级改造。国家针对火力发电等重点用水行业,颁布了GB/T 18916系列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加强源头控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改造等手段,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格禁止淘汰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重新进入生产领域。同时广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鼓励企业(单位)用水模式转变。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修订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纳入了“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指标,对于企业用水模式转变和技术升级改造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齐抓共管,统筹兼顾,把城市节水工作落到实处

  城市节水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和系统性强,是城市建设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城市公共管理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全国节水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多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密切配合,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优势,把节水工作融合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节点,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和宣传手段推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逐步建立健全节水政策和标准

  198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以1号部令颁发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城市节水工作的原则、目标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出台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为加强城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还会同国家标准管理部门陆续发布了《城市居民用水量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和评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6项)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推行节水产品认证制度、促进城市水价改革、制定有关税收调控政策,使城市节水工作由单一的计划用水管理向综合管理不断转化。

  为进一步加强对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200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修订了《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节水工作组织建设,构建城市节水管理网络

  目前,全国655个城市绝大多数设立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50%的县城设有相应的职能机构,城市节约用水已形成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依法用水、依法节水的管理网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落实节水工作机制,强化全方位节水管理

  通过落实节水各项工作机制,使城市节水工作由单一的计划用水管理向综合运用法规、经济、技术等手段不断转化。工作机制主要包括:

  一是强化规划指导。在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水源和城市水系的保护原则,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强化水污染治理和水的循环、循序和再生利用,进一步推进各地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综合规划。

  二是实行建设项目和节水设施的“三同时”制度,把节水要求落实在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开工及验收等管理环节中。

  三是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以城市供水管理为基础和抓手,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产业高效用水、重复用水,把企业节水落到实处。

  四是逐步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推进水价改革,逐渐形成原水、自来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的合理比价关系,在价格中体现水的稀缺性,以价格杠杆促进节水。目前,大部分地区改革了水价定价模式和计收方式,有15个大中城市实行了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517个城市开征了污水处理费。

  五是限制自备水源的开采和使用。积极发展公共供水,在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严格控制并逐步关闭自建供水设施,特别是加强了对自备水井的限期关闭工作。

  六是推广节水器具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节水器具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监管工作,通过住宅建设管理和和物业管理,大力普及节水器具使用。

  七是降低供水管网漏失。通过实施相关标准和考核制度,促进城市政府和供水企业加强管网改造,严格控制自来水漏损。

  八是推进水的循环与再生利用。严格要求缺水地区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再生水处理和利用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使用中水;积极开展雨水收集利用工作。

  (四)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城市节水工作

  自2001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等40个城市先后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称号,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与此同时,各地还开展了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为推动我国转变用水模式、建设节水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要累计创建50个全国节水型城市,严重缺水以及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受水城市正在加快创建步伐,努力把城市节水工作引向深入。

  (五)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宣传,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

  自1992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年组织开展的“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表扬节水先进典型,倡导科学合理用水方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渗透性强,带动了经常性的节水宣传教育,广泛动员了社会参与,大大提高了全社会节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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