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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日期:2007-09-26]  来源: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为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 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杜绝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 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维护生态安全, 近期, 陕西省林业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通知》, 安排部署全省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林业局, 省森林资源管理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植物检疫登记制度,加强检疫监管; 突出检疫执法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遵守法律制度, 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对检疫执法工作的领导, 搞好部门配合。
  陕西省森防站专门制定了《陕西省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召开全省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动员会, 会议由省森防站王培新站长主持, 各市(区)森防站站长及业务骨干、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公益林建设处处长等38名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市、县(区)森防站依据省总方案, 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加强法律支撑, 聘请熟悉检疫业务、政策法规的同志及律师成立法律咨询组, 解决检疫执法行动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落实执法责任制度, 要严格秉公执法, 强化执法监督, 森林植物检疫人员必须着装上岗, 文明执法。在执法专项行动过程中, 要加强与林业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同时搞好与工商、交通、铁路、电讯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保证行动的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 广泛宣传森林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
  目前, 此次执法专项行动在前期准备阶段, 各地正制定方案、摸底调查、成立行动小组, 10-11月, 森检机构将对辖区内涉及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七日内发给《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12月开始检疫执法行动, 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处理, 整理案卷。年底进行认真总结, 写出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 200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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