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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知识竞赛须知
[日期:2007-10-16]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作者:jojo   发表评论(0)打印



主办单位: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
    一、试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共计50题。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组织奖15个,每个奖励1000元,并颁发证书。设个人奖63名,其中设一等奖3名,每名奖励800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励500元;三等奖50名,每名奖励200元。设鼓励奖多名,对答题正确率为100%的参赛者赠送鼓励性奖品1份。
    三、评奖办法
    一、二、三等奖从答题全对的答卷中随机抽取。组织奖从参赛人数多,组织工作出色,答题效果好的单位中产生。获奖名单将在2007年底前的《北京林种苗信息》、北京市林木种苗网、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绿化与生活》、《京郊日报》上公布。组织奖将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集中发放的时间另行通知);个人奖和鼓励奖将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的形式发放。
    四、注意事项
请参赛者将选择题的正确答案在答题卡上相应的位置涂黑,将判断题的正确答案在答题卡上相应的( )内打√(空白答题卡可以在网上下载或复印)。答题卡请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8号,北京市林业种子苗木管理总站,邮编100029。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竞赛”字样。截止日期:2007年11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发现复印答卷(答题卡)的将被取消抽奖资格。
    联系人:高晓明                      联系电话:62042707

    注:试题详见附件。

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知识竞赛试题答题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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