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实行“约谈”制度-国内动态|园林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东营市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实行“约谈”制度
[日期:2007-10-30]  来源:山东建设信息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今年以来,东营市东营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进行了统一规范,严格了建设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确保了勘察设计质量的安全,采取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约谈制度,为各项建设工程跨入新的水平奠定了基础。

 

  所谓的约谈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对发现的疑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请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询问、澄清、确认等,并给予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过程。约谈的对象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其他与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有关的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师等有关人员。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辖区内的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约谈。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有其倾向的;达到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及有其倾向的;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勘察设计管理规定及有其倾向性的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被约谈单位签发约谈通知书。约谈的主要内容是通报约谈的事项;对约谈事项的询问、澄清、确认等;初步确定整改措施;对被约谈对象提出具体要求;约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的约谈,并派专人做记录,约谈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约谈分为预防性约谈、警示性约谈和处罚性约谈,禁止以约谈代替行政处罚。

 

摘自 山东建设信息网 2007.10.29 东营区建设局  田力

编辑:admin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有关 的新闻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