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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避难场所保留完整绿地
[日期:2008-06-11]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陶滔   发表评论(0)打印



  地震肆虐后的都市瓦砾堆令人触目惊心,惊恐的人群即使从楼宇中逃离出来,也难免落瓦飞石的伤害。尤其在中国这种高密度下的城镇里,城市避难场所的规划,就尤为重要。

  现代城市规划编制内容里,有一项重要的编制项目,就是城市防灾抗灾规划。多少年来,各城市规划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有一本不可商榷的规范——消防规范,有一条不能让步的指标——人防配套,有一套不可逾越的标准——防洪标准。但是,随着城市土地价值的不断攀升,城市中的空地不断被楼宇侵蚀,街道成为沟壑,绿地化为乌有。因此,即使我们有宏大的广场,开阔的公园,在紧急时刻,人们又如何到达那里呢?

  在1995年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内容里,也强调了每个街道保证3000平方米左右的完整绿地,以作为城市防灾中的避难场所。由此追溯,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所要求的三级绿地系统,就不仅仅是景观形象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在高密度的楼宇中留出危难时的安全空间。所以,居住区绿地、小区绿地、组团绿地,断不该形似细如游丝的带状绿化,更不能被楼间距所取代。

  中国因为国情所限,建设高密度社区是必然趋势,但如何把握高密度这个度,需要规划管理部门的严密把关,更需要开发商们的社会良知,也需要社会民众的呼吁和监督。由此,我们才能实现我们在美好家园中的生存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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