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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门明城墙旁将建37米高建筑
[日期:2008-08-14]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朱福林   发表评论(0)打印



  明城墙解放门段南侧,即将兴建一处建筑面积为16565平方米的商业项目,该项目中的建筑物高度达到了37米。昨日,南京市规划局公示了3304厂北侧地块规划方案,位于明城墙解放门南侧的3304厂北侧地块,将建成一处商业休闲街区。
  
  建筑物高度做了详细公示
  
  “明城汇”项目是南京市首个整体规划、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公园创意文化街区。在公示信息中,项目内的三种不同类型的建筑分别作了剖析示意图。不仅将每种建筑的结构形状、屋檐高度、周围地平标高等一一做了公示,甚至连每一种建筑的楼层高度都做了一一标注。记者在剖面图上看到,公示的三种建筑,其檐顶高度分别为32.98米、35.15恩米和37.58米。其中建筑高度为35.15米的建筑,其与明城墙的距离为29.6米。
  
  明城墙沿线建筑高度受限制
  
  为了保护明城墙不会沦落为高楼下的“土墙”,南京市在数年前开始就对明城墙沿线的建筑作了限高规定。例如2006年,南京市就在中央路288号地块拍卖前,作出了地块内建筑限高24米的规定。
  
  明城墙沿线的建筑物高度,究竟应该限高多少?南京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按照明城墙风光带保护与建设计划规定,明城墙两侧15米范围内,为简直建设区,不允许兴建任何建筑。出了15米的禁建区,其就比较复杂了。在禁建区外划分的第一个区域为“环境保护”区域,该区域包括风景资源保护和建设环境控制。风景资源保护范围为城外至护城河对岸15米,城内根据闪避情况逐段界定,在该范围内禁止与风景游览设施无关的建设活动;建设环境控制地带则是有限制使用的城市建设区域。在禁建区外划分的第二个区域为“景观视野保护”,该区域的保护是控制建筑物不应遮挡景观视野。因此,明城墙沿线建筑的限高没有硬性规定,将根据周围条件作弹性规定。
  
  3304厂北侧地块公示内容中,对建筑物建成后的景观视野情况做了介绍。由于建筑物和明城墙之间有9米宽的市政道路和20多米宽的景观带,建筑和明城墙之间的景观视野可以保证。不过,其建筑物南侧的游人,其观看明城墙的视线将受到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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