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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居民可“养”城市绿地
[日期:2008-09-08]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江西省萍乡市出台《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办法》,并于近日开始施行。据了解,绿地认建认养,采取行政划拨绿化地段、地域和自愿认建、认养的原则,实行协议管理的办法,由自愿要求认建、认养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和绿地产权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权利。

  范围包括: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风景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古树名等。绿地认建、认养的形式,既可以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直接负责绿地建设、养护、保洁和管理工作,也可以委托专业绿化部门进行建设或养护管理。(贾幕旗)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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