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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实行“绿色图章”制度激活宜居环境
[日期:2008-10-07]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杨涛军   发表评论(0)打印



    盐池县今年对新建项目一律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将绿化达标作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绿化指标不达标的,一律不得验收投入使用。

  今年初,盐池县出台了《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绿线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要求建设部门对辖区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实施绿化“一票否决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凡在管辖范围内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上报建设局审核并划绿线和加盖“盐池县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经验收合格并加盖“盐池县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后,方可办理其他竣工验收手续,坚决杜绝各种挤占绿地行为。自该制度实施以来,辖区有近十个违反绿化规定的建设项目被责令整改。

  县委书记李卫宁说:“不仅要把绿化纳入干部考核体系,还要继续加大绿化工作在考核中占的比重,使之足以影响考核的结果。”今年,该县开展了历年来投资最多、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造林档次最高的义务植树活动,考核也一改先前“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做法,派专人到现场清点树成活率,测量树冠、胸径,并将这些指标一一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条条硬杠杠”。

  生态工程就是民心工程,“大绿化”得到百姓的交口称赞。今年以来,该县用于造林绿化的资金达2500多万元,新增绿化面积456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1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8.2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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