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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1个西溪 “10个西溪”限高(图)
[日期:2008-10-17]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顾肖艳 顾志法 吴为   发表评论(0)打印



 

西溪湿地周边建筑限高示意图

西溪湿地周边建筑限高示意图

 

  西溪湿地周边100余平方公里内新建建筑限高,以保护西溪天际轮廓线。《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周边地区景观(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完善》完成编制,昨起在规划局一楼和规划局网站公示。

  控制范围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外,东至古翠路、南至老和山脊、西至春城路、北至留祥路,面积约114.25平方公里。景观控制区分一级、二级、特级区,逐渐严格。

  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仅为11平方公里,而控制区却有10个西溪的范围。

  老和山及其他山体:现有建筑拆除

  西溪以南老和山及其他山体,属特级景观控制区,也是要求最高的区域。区域内,严格保护其地形地貌及自然植被,不得用作城市建设用地,不得新建任何建筑物,现有建筑拆除。

  一级:在西溪一望只能看到绿色

  湿地公园以外,东至古墩路、南至老和山脚、西至良睦路、北至余杭塘路,约48.70平方公里,为一级景观控制区。

  “这是建筑不可见区。简单地说,就是你在西溪湿地任何一景点,往四周眺望,满眼都必须是绿色,不能看见建筑顶部而影响视线。因此,严格控制新建建筑高度,顶部均不宜露出绿化'林冠线'(通俗说就是树顶部)。”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服务科科长陈晓勇解释。

  在西溪周边的一级景观控制区内新建建筑,按与湿地距离由近及远,严格进行18-60米限高。如,西溪湿地南部的天目山路南-西溪路北区域,限高18米,东部紫金港路东-紫荆花路西之间的区域,限高40米。

  二级:限高按海拔算高层审批很严

  再外围则为二级景观控制区,新建高层建筑可露出绿化林冠线,但出露高度及范围严格控制,只允许在文二西路世纪新城、古墩路与育英路、莫干山路与申花路交界附近组成高层建筑节点,形成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的城市空间景观。

  二级景观控制区内建筑高度超过60米,将要进行景观视线分析,出露建筑应与林冠线结合,形成良好天际轮廓线,“这些限高数值都是海拔高度,也就是说,某一区域限高50米,如地形已有20米高,那么建筑高度就按30米来限高。”陈晓勇说,这个数据很严格,突破了就不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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