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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
[日期:2008-11-06]  来源:南通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10月28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北京举行授牌仪式,正式授予南通等34座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

  副市长朱晋代表南通市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手中接过“国家园林城市”牌匾。

  “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由国务院授权建设部统一颁布,是国家评价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有一套严格的系统,主要包括道路、居住区、植树、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等7个大项。建设部这次共表彰了34个“国家园林城市”,江苏的南通、常州、江阴榜上有名。

  近几年来,我市多层次推进城市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资金64.87亿元,实施了“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宁静工程”等8大环保民心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构建了城郊一体化的“大生态”环境。

  据了解,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后,我市将以“国家生态城市”为目标,开展创建工作。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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